关于在南京更改配偶名字的流程,需根据房产性质和婚姻状态分情况办理,具体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变更
直接添加配偶姓名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姓名),无需额外证明,直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结婚证(核验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核对原件)
房产证
共有房屋协议(如适用)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变更
赠与方式更名
需通过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再持公证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公证处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房产性质差异: 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仅需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税费
贷款房产限制:若房产有贷款或抵押,需先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后方可变更。
结婚证变更:若结婚证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需先通过民政部门或法院程序更正。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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