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宅基地证上的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户口要求:
申请人需为农业户口,且与原宅基地所有人(通常为父母)共同申请;
无其他宅基地:
申请人及家属不得有其他宅基地使用证。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老新宅基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及授权书(需签字或按指纹)。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若涉及继承、赠与等情形,需提供继承权证明、赠与协议或遗嘱;
若因房屋买卖、分割等导致权属转移,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继承权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由户主或村主任携带上述材料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村委会签字盖章。
审核与测量
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向辖区国土所提交材料;
国土所进行材料审核、测量宅基地尺寸并绘制新证。
审批与发证
材料通过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后领取新的宅基地证,原证作废。
四、注意事项
税费问题: 继承或受遗赠需缴纳契税,其他情形一般无额外税费; 时效要求
法律依据: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办理。
五、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因地区政策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国土所或乡镇政府,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若材料不齐全,可优先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部分地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