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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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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加名字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法途径。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公租房加名字的合法途径

办理更名公证(推荐)

若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或赡养/扶养人可申请办理更名公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 继承人/赡养/扶养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 与原承租人存在法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等)。 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公证员审核、房管局变更登记等步骤。

配偶加名(特殊情况)

若公租房为夫妻共同租赁,配偶可申请加名。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流程由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指导。

二、注意事项

公租房性质:

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非出售性质, 不可直接买卖或加名。- 收入证明要求:部分情况下,添加新成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但更名公证是主要流程。

申请时效:建议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前3-6个月提出申请,避免影响居住权益。

三、办理流程示例(以更名公证为例)

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若适用)、关系证明等;

公证办理:

公证机构审核材料并出具公证书;

房管局变更:

持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承租人变更登记。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住房保障机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