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改名字需根据年龄、原因及程序要求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变更姓名
未满18周岁 - 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填写申请报告向户籍派出所申请。
- 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征得本人同意。
年满18周岁
-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等)向户籍派出所申请。
二、变更出生日期
需提供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满16周岁需换领身份证。
三、变更民族成份
个人申请
- 提交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公证明,经审核后到户籍派出所办理。
群体申请
- 一村或一街道大量住户集中申请需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省级部门调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四、其他变更(如婚姻、职业等)
婚姻状况: 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 职业/服务处所
五、办理流程与材料
提交申请: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书等材料到户籍派出所。
审核批准: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收回原身份证(需剪角),重新制证。
换领证件:
新身份证制作完成后,需到指定机构办理更换手续,预计7-9个工作日收到新证。
六、注意事项
曾用名标注:户口簿会新增“曾用名”栏。
其他证件更新:毕业证、社保卡等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办理变更。
特殊情况:因公安机关错误登记更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证明。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如思明区公安分局七星路106号),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区域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