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墓碑上名字的书写规范,综合多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核心书写内容
中榜(姓名部分) 墓碑中心位置需显著标注逝者姓名,字体需最大、最醒目,以便他人识别身份。传统上,姓名前会加尊称,如“先考”“显考”(父亲)、“妣”“显妣”(母亲)、“公”“府君”(男子)、“氏”“孺人”(女子)等。
生卒日期
姓名下方标注出生日期和去世日期,通常使用农历,部分墓碑会包含籍贯信息。
落款
右侧或底部标注立碑人身份、姓名及时间,直系亲属(如子女)一般用“子女敬立”“叩立”等表述。
二、书写规范与注意事项
中榜字数与吉利关联
中榜字数需根据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使用,以“生”“老”为吉利数字,避免使用“病”“死”等不吉字。
亲属名字的书写
- 子女需全部列出,已故者可用圈圈或方框标注。
- 合葬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刻在在世者姓名旁,刻时需用不同颜色区分生者与逝者。
格式结构
- 传统格式: 抬头(职务/职业)→中榜(姓名)→落款(立碑人信息)。 - 现代简化
地域差异 具体写法可能因地区习俗不同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当地丧葬礼仪规范。
三、特殊场景补充
父母合葬:
若一方在世,可刻在世者姓名(描黑)或省略;若已故者参与合葬,需按长幼顺序排列。
有功绩者:可增加墓志铭部分,包含逝者生平事迹、立碑人功绩等。
建议立碑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丧葬机构,确保符合当地习俗与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