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成年人可自主申请。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 18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可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其他要求
- 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等基础材料;
-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单位证明(如在校学生)、收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补充材料。
二、改名流程
准备材料
- 基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
- 补充材料:单位证明、学校同意书、收养证明等。
提交申请
- 未满16岁:由监护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所有材料至户籍派出所;
- 18岁以上: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户籍派出所。
审核批准
- 户政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更新户口簿及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
- 改名后,原姓名在法律文书中的效力终止,需配合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的更正。
特殊情况处理
- 因户口登记错误导致的改名,需由原错误登记派出所出具证明,经所长批准后更正。
改名后事项
- 学校需更新学籍信息;银行、社保等机构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议
提前沟通: 与孩子及监护人充分沟通改名意愿,避免因突然变更影响情绪; 谨慎选择
保留备选:若对改名结果不满意,可在1年后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申请恢复原姓。
(以上信息综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