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改名后党员身份的变更需要同步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
- 已变更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原身份证丢失,需提供补领身份证的回执单。
户籍证明材料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若户口本需改动,需同时提供原户口本。
变更证明
- 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其他辅助材料
- 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改名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证明。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变更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批准
-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将材料上报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科科长审批,部分城市需经市局主管领导批准。
更新证件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重新打印户口本并制作新身份证,旧证件作废。
- 新身份证上会保留曾用名,档案信息需手动更新为新姓名。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 成年人建议尽早办理,避免影响其他证件(如驾照、银行卡)的更新。
- 办理身份证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为准。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涉及重名、父母离异等特殊原因,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党员身份信息需同步在党员信息库中修改,需提交支部和党委盖章的申请表。
其他证件同步变更
- 驾照、银行卡等可携带户口本到原办理机构申请变更。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