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的考试方式如下:
统一考试 :1977年恢复高考后,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分科考试
文科: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和史地。
理科: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和理化。
外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加试外语,外语成绩在很多省市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但并非总分的一部分。
考试组织
命题:由省、市、自治区拟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1977年的高考大致在12月10日至12日进行。
录取方式
择优录取: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
其他注意事项
考场安排:各地考试时间略有不同,但大致集中在12月初的几天内进行。
报考人数与录取率:1977年报考人数为570万,录取人数为27.3万,录取率约为4.7%。
这些信息反映了1977年恢复高考的基本情况,包括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的组织和录取方式等。恢复高考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重新恢复了正常秩序,为广大学子提供了通过考试改变命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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