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改革后实行的是“3+3”新高考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任意选择3门进行等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
外语考试
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在6月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档案。
录取方式
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采取分段划线的办法,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二段线。
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建议:
选科策略:考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以增加录取机会。
时间管理:由于外语听力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应充分准备,争取在高三上学期末的听力考试中取得最高分。
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水平成绩外,考生还应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展示,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获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