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法更改占地地区名字,需根据土地性质(国有或集体)及变更原因,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更
申请与审核 由土地使用者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 若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由土地使用者申请;若为农业用途则无需变更。
权属变更登记
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国有土地变更
申请材料
需提交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核准文件(企业需工商部门证明)等。
审核与登记
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办理变更登记,涉及地上建筑物转移需同时办理房产过户。
三、新建房屋土地登记
需在竣工验收后90日内申请初始登记,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经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机构核发,确保有效性。
变更时效:
土地用途变更需在批准后90日内办理登记。
法律后果:
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或国家,仅变更使用权人信息。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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