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渠县改小孩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
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已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提供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明。
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如属在校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如无工作单位,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和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
审批流程
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
派出所审核材料,并在申请表格上加盖户籍专用章和管片民警签字。
所长审批签字后,将申请表格报送至县级户籍部门。
如涉及公证,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证。
等待审批与办理
审批通过后,通常在7-14个工作日内可以正式更改名字。
更名完成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确保身份证名称与户籍名称一致。
建议
提前准备:由于改名流程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时间。
了解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确保流程符合当地规定。
公证要求:如名字更改涉及公证,需提前了解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以免影响改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