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门店牌照名字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一、名称变更前置流程
名称核准 需向工商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包含原名称、拟变更名称、经营者信息等材料。若涉及跨辖区变更,需额外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材料审核与执照变更
-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 携带新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完成新执照的核发。
二、后续配套手续
刻章与证照更新
- 到公安局重新刻制带有新名称的公章;
- 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等载有新名称的证照,需在工商变更后1个月内完成。
银行账户调整
- 变更营业执照后,需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的名称变更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税务处理: 需在工商变更后30日内向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变更,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原执照作废
牌匾更新:若已制作原有牌匾,需联系制作单位更换新牌匾,或向城管部门申请户外广告更新。
四、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5-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税务及公安机关,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遗漏导致流程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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