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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何去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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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买方支付房款至银行监管账户,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取得新房产证(名下添加其姓名)。

贷款购房

首付款存入银行监管账户,办理过户并解除抵押后,方可在房产证上加名。

二、赠与方式

公证赠与

需在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委托书、房产证等材料,办理周期约20个工作日。

过户赠与

公证后,携带公证书及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费用约110元(工本费80元+地籍图25元+贴花5元)。

三、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按法定继承顺序办理产权转移。

遗嘱继承

依据遗嘱办理,需提交遗嘱原件及公证文件,流程与法定继承类似。

四、夫妻间变更

无贷款房产: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仅需缴纳80元工本费,无需缴纳税费。

有贷款房产:需先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再按买卖流程办理。

五、注意事项

费用明细:

过户费约80元,契税根据面积计算(首套房税率1%-3%),登记费25元,贴花5元。

税费承担:

买卖/赠与需缴纳契税,继承或夫妻间变更无契税。

产权转移:

去名后原产权人将丧失房屋所有权,需办理抵押解除(贷款房产)。

新房产证:

可设置密码,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

建议根据房屋性质、产权人身份及是否贷款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