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考试的政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所需材料:
材料准备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考生没有犯罪记录。
学历证明:包括毕业证、学位证等。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其他材料:根据岗位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个人照片、工作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等。
政审方式
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考生的主管或老师面谈,了解考生情况。
函审: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进行书面审查。
政审内容
政治表现:审查考生是否有严重的政治问题、是否参与过非法组织、是否有犯罪记录等。
道德品质:考察考生的个人品行,是否符合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社会背景:核查考生及其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的社会背景,确保没有不良社会背景。
廉洁自律:考查考生是否有腐败行为或其他不正当的经济来源,确保考生品德清廉。
政审流程
组织准备:由政府人事部门联合用人单位进行,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班子。
考察环节:考核小组分赴各相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审核环节: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察小组的报告,并集体研究结果,最终确定政审结果。
通知环节:经过审核后,政审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政审政策有所差异,考生需查询相关公告,了解具体要求。
档案问题:个人档案在毕业后应寄存在学校或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避免档案丢失。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政审所需材料,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同时,注意各地政审政策的差异,以便有针对性地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