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主要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招生方式如下:
中职学校类考生: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4年6月参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普通高中类考生:
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相关规定执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特殊群体类考生 (如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高职单招:
各省份针对高职院校的一种招生方式,不同省份有不同的叫法。单招大专的招生计划由各高职院校自主制定,招生数量相对较多。录取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和录取;二是高职院校与中职院校联合命题、测试和录取。
高职扩招:
面向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特定人群的招生方式。
其他招生方式:
民办学校招生通常需要进行市场策划,包括定位策划、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等。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招生方式,并密切关注相关招生政策和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各项测试并顺利录取。